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并结合2022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闭合,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年度公报”全平台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我委工作实际和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市农业农村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周密部署并制定《2022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市农业农村委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责任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完成,及时准确接收上级的各项工作指示要求。10月份,接到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我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重要性。10月28日,委党委书记、主任金汇江同志第一时间作出了工作批示:“请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认真学习通知要求,要严格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11月1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汝军同志也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办公室和相关单位按汇江书记要求认真落实,抓紧做好自查自纠,我们具体研究制度性保障措施”。有效扎实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确保上级工作要求落地生根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宣传引领政务公开工作,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为营造“人人关心政务公开工作,人人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天津日报、今晚报、津云网、今日头条等20余家中央和本市新闻及网络媒体持续宣传报道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怎么干》《美丽乡村说》及“三农”宣传片等专题片、委领导走进直播间和深入基层调研、赴企业现场调研等时机,进行多维度、多方位宣传宣讲助农惠农政策,回应百姓关切期盼,持续释放“三农”好声音,深植“政务服务人人有责”理念,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以“一图读懂”和视频动画形式公开发布,方便企业群众理解查阅。今年以来,通过中央和本市新闻及网络媒体刊发天津“三农”报道900多篇,委领导参加3次公仆走进直播间、2次新闻发布会、1次百姓问政,现场回应百姓关切,公开发布“一图读懂”3篇和视频动画1篇。
(三)推进政务服务透明规范,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到岗到人,由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负总责,统筹协调、定期推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结合机构改革不断强化对权责清单的优化和公开工作。依托“天农网”等网站,着力做好“放管服”“一制三化”等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压缩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农业“放管服”成效显著。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打造有温度、有效率的“全心全意马上办”服务环境,推动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加速度”。截至12月底,办结各类审批事项5298件,优化审批服务719件,审批改为备案216件,“邮递办”3700余件,进驻事项“一次办”事项占比100%,许可信息双公示信息487条,向委相关部门推送审批信息5298条,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踏勘300余次,新版兽药GMP贯彻实施检查验收26家。涉农政务服务事项126个,“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示我委“好差评”为100%,“12345”电话回访,申请人满意率100%。统筹保障到位,着力提升服务环境,截至12月底,我委先后出台助农、惠农、兴农政策43项,农担公司为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提供担保4594笔,共计金额24.39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村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扩大政民互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委相继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委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委政务信息发布办法》《市农村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文印发管理办法》《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遵循。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走进委办局”活动,与组织部门、与地方企业、与有关群众、与所属单位,加强沟通,现场办公,融洽了关系,解决了问题,推动了发展。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设置意见征集专题,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调整,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做好舆论引导。全年通过“天农网”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917条,总访问量714188次,总浏览量1596412次。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和责任追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热线电话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全年通过“天津三农”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292条,粉丝89539个,通过“津沽三农”微信发布各类信息2561条,订阅数3870个。
(五)积极稳定社会预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实效和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紧紧围绕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我委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进一步提高解读政策的生动性、可读性。2022年发布政策法规27条,解读政策信息32条。全方位做好舆情回应,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全年通过主任信箱、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平台处理网民留言,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22年底,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3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38项,办理总量5298件,个人办事1036件,法人办事4262件;互动交流“留言办理”办结74条,“征集调查”收到51条。
(六)强化专题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9月份,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政务服务事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性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涉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印发系列通知,健全“信息联络员”机制,委机关和所属单位37个部门(单位)明确62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发布,并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参训人员深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9月份,我委办公室、党群处部分人员赴市水务局学习电子档案管理和电子印章使用,进一步提升内控一体化和数字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10月份,我委办公室、党群处、信息中心部分人员又赴市科技局学习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良好经验。
(七)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质量建设。为规范委政府网站结构更合理、内容更准确、信息更翔实,办公室会同委信息中心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梳理调整,新增栏目9个、改版栏目4个、归档历史栏目10个、页面风格、名称维护8个,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新增栏目的管控。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建立了半月信息发布通报制度,强化政务工作责任机制。每半月结合市政府办公厅检查和委自行检查结果,重点对“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栏目更新维护情况、信息报送情况、落实通知情况”等内容进行通报讲评。目前,我委已印发了5期半月信息发布通报,成效明显。10月中旬,修订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发布流程审批单》,严格了制度,规范了程序,明确了措施,确保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绝对安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有效提升了委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可行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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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4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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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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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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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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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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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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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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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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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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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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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 |
0 |
0 |
0 |
0 |
0 |
4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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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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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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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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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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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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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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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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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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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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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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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4 |
0 |
0 |
0 |
0 |
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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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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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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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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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在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专题专栏更新速度不够快、发布信息不及时、政策解读未更新、外链接无内容、表述错别字”等。
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主体意识,发挥组织功能,聚集人才力量,把控重点领域,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合“五公开”要求稳步有序纳入工作各个环节。二是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整简优化市农业农村委网站栏目,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和监督考核制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模块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工作,定期开展对各处室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田志清电话:022-88132977)